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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下发《全省开展建筑工程“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下发《全省开展建筑工程“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建安[2008]2号)


  现将《全省开展建筑工程“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全省开展建筑工程“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08年初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省建设厅决定,2008年在全省开展建筑工程“安全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咬定全年生产安全事故率下降30%的目标,全面提高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推动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促进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主要目标
  (一)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三)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杜绝发生较大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等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省建设厅成立全省建筑工程“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安全站。
  组 长:李文芳
  副组长:柴 千
  成 员:阎 琪、高立志、王公山、尹庆祥、马 良,各市(行署、总局)建设局(建委)主管局长(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阎 琪。
  四、活动内容
  (一)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开展“安全年”活动的内容:
  1、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现场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建立纵向考核制度。施工企业、项目部、劳务分包企业、班组、一线作业人员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二是建立横向考核制度。施工企业分别与本企业内职能部门,以及企业内生产加工、租赁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三是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纵向部门与横向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联席委员会制度,分析形势、对照隐患及问题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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