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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新能源及清洁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新能源及清洁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徐政发〔2008〕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新能源及清洁技术产业是当今能源领域的新兴产业,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加快我市新能源及清洁技术产业发展,对于调高调优我市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加大对我市新能源及清洁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着力打造千亿元新型支柱产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龙头型拉动、上下游延伸、链群式发展、规模型扩张”为战略,以“垂直分工、水平整合”为原则,以扩大多晶硅生产能力为基础,以着力延伸产业链条、推进产业集聚为目标,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新能源及清洁技术企业入驻我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兴业,加速形成新能源及清洁技术产业链,加快形成新型、优势支柱产业,将徐州建设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1年,全市能源产业产值达1500亿元。其中,多晶硅年生产能力达到25000吨以上,实现产值500亿元;拉棒、切片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0吨,实现产值200亿元;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年生产能力超过1500兆瓦,实现产值300亿元;新能源及清洁技术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建成一批省、市工程及技术研发机构,力争国家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多晶硅材料制备技术国家实验室、太阳能发电示范工程等研发机构在我市落户,初步建立起完整的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体系。

 三、扶持政策

 (一)适用范围

 1、本意见适用范围是徐州市各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新能源及清洁技术企业及相关延伸企业,包括高纯硅材料、硅棒(锭)硅片、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系统集成、关键设备和配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制造企业,以及半导体晶圆片、LED等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制造企业。新能源及清洁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经贸委、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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