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县(市)、区政府机关和2008年有关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县(市)、区政府机关和2008年有关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推进县(市)、区政府机关和2008年有关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发〔2004〕41号)、
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国权联〔2006〕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版权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9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版权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07〕10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04〕139号)精神和2008年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任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盗版工作力度,大力鼓励和支持政府机关、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政府机关和本年度确定的20家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名单附后)。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2008年4月至2008年5月)。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全市企业使用软件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各县(市)、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县级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