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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邮政业发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邮政业发展的通知
(办字〔2008〕97号 2008年8月1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关意见精神,促进我省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抓紧编制邮政业发展专项规划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公用事业,也是面向民生的现代服务业。各级政府要把邮政业作为鼓励扶持的重点行业,纳入公共服务领域,促进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省邮政管理局要加强规划引导,尽快编制邮政业发展专项规划,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实现与交通、建设等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各设区市、县(市、区)和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依照全省邮政业发展专项规划,尽快编制当地专项规划并纳入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城乡公共邮政服务体系建设

  配套建设邮政基础设施。各地建设开发区、工业园区、商业区、住宅区、高等院校和旧城区改造等项目,要同时规划、建设与之配套的邮政基础设施,实现与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邮政部门参与有关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对未配套建设邮政基础设施的,不予通过验收。

  大力推进村邮户箱工程,做好农村村邮站和城镇信报箱(间、群)的建设维护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农村邮政通信建设,督促村民委员会设立村邮站,地方财政可适当支持,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宪法赋予的邮政普遍服务权利。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制订。到2010年,全省所有行政村村邮站建成率达到100%。城镇居民住宅要按照国家标准或者邮政行业标准设置信报箱(包括单元式信报箱和信报箱间、群、亭),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未将信报箱列入设计图纸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未依照规定设置信报箱的,产权人应当补建。信报箱由产权人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也可委托邮政企业维护。到2010年,确保基本实现一户一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邮政信报箱等公用设施建设,认真解决城乡邮件投递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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