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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三)组建五大船舶配套产业区。发展一批“新、精、专、特”船用配套企业,生产船用大型铸锻件、船用通信导航设备、船用柴油机及船用柴油发电机组、甲板机械、船用锅炉、泵浦等产品,不断提高船用设备配套本土化率。

  (四)组建船舶科研设计中心。充分利用我省现有科研设计能力,实现工厂与高校和科研院所挂钩,创造条件组建船舶科研设计院所。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船舶企业的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逐步具备散货船、油船及集装箱船三大船型的自主设计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船舶工业发展规划。认真实施《河北省船舶工业发展规划(2006-2015年)》,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努力实现“三大造修船基地、五大船舶配套产业区、组建一个船舶科研设计中心”的总体目标。加快山海关百万吨造船基地和曹妃甸造修船基地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遇到的问题,鼓励适时发展LNG、LPG、VLCC等高附加值船舶;加大对船舶配套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船舶配套业整体水平提升,对具有优势的船舶配套企业给予挂牌,进一步提高企业知名度;大力支持由北方设计研究院、中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及日本株式会社芦田工务店共同组建的河北省船舶工程研究设计中心发展,鼓励开展高附加值船舶设计。山海关百万吨造船基地和曹妃甸造修船基地等规划中的产业带及重点地区,要充分利用海岸资源和现有船舶修造业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岸线资源和基础设施,做好专业化分工与资源优化配置,加大技术改造和联合兼并力度,提高基础设施利用率,确保船舶工业实现质与量的提高。

  (二)做大做强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建立以中间产品组织生产为基本特征的总装造船模式,科学组织管理,提高企业制造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发挥市场导向和政策支持作用,鼓励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钢有限公司以及各船舶配套园区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推动中小企业的产权改革,并通过输出管理与技术、资金投入、承揽订单等途径建立专业配套协作网,扶持培育配套专业厂,支持船舶配套业的发展。引导中小企业抓住大企业大集团调整重组的有利时机,加强配套协作,向以配套为主的“新、精、专、特”方向发展,按照高起点规划、新机制运作、高利益回报原则,继续推进船舶配套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优势配套产品关键技术的创新,鼓励省内船厂优先选用省内企业制造的船用设备。对装配出口船、远洋船的省产船用设备视同出口并享受相关出口优惠政策。重点发展船用柴油机、大型船用曲轴、船用泵、船用索具、船用特种玻璃、钢材配送、船用自动化及导航设备,突破关键技术,扩大优势产品产能,把优势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引导和鼓励骨干船用配套企业整合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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