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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加强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参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基地的软硬件建设和管理工作,以保证培训、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本计划实施方案的组织管理,合肥市教育局决定成立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对本方案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项目办公室设在合肥市电化教育馆,具体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师培部门归口管理,负责项目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指导。

  项目办公室作为合肥市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与省教育厅项目办公室及各县区教育局的联系、协调、沟通和交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在业务上接受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的指导。负责组织开展对各级培训基地的评估、认定工作;对培训和认证工作进行指导、评估和监控;承担研究制定我市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方案,组织开发、审定、遴选培训辅导教材和网络课程,制定网上远程培训计划。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电教部门要和师训等部门密切合作,保证培训、认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经费保障

  各县(区)要切实落实农村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中的教师培训经费,并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教师培训经费的作用。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的制度,积极争取和拓展其他经费来源的渠道,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开展。培训费用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培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价费〔2003〕243号)规定执行。

  (三)管理体制

  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切实理顺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管理体制,明确培训主管部门的责任,对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进行规范管理,经评估认定合格的培训基地才有资格进行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坚决制止多头管理,重复培训,乱办班的现象。要建立评估机制,加强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评估,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本计划实施的质量和效益。

  四、培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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