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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
(务府办发〔2007〕1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我县生猪屠宰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相关部门的积极工作,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实现了规范化管理,达到了100%的集中定点屠宰的指标,并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使城区居民吃上安全放心的猪肉。但是我县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进展缓慢,屠宰极不规范,没有将生猪屠宰纳入定点管理范畴。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运发〔2007〕357号)精神,促进各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食肉安全,确保到今年底,实现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的目标。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乡镇生猪屠宰管理
  “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的目标是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区内销售的猪肉95%来自定点屠宰厂(场)和集中屠宰点的指令性指标。乡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关系到城乡居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促进畜牧、屠宰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乡镇生猪屠宰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乡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任务完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纳入当前工作重点,工作流程为:乡镇人民政府本着方便、清洁、环保的原则,在集镇边选定一个屠宰点,召开屠工(上市销售的屠工)会议,建立工作制度,告知检疫要求,并明确一名有能力的屠工管理该屠宰点。鉴于遵义市人民政府从12月6日起将对各县(区、市)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必须在12月5日前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选定的点名、屠宰点负责人的情况以及工作实施方案等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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