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目标,落实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路面治超监控网络,加强治超检测站点和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治超监控网络。我市开展路面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主要在下列经省政府批准的治超站点进行:
(1)一个省际治超检查站:云浮G324线河岔收费站;
(2)两个交通稽查站:振民亭交通稽查站(包括振民亭收费站、大庆收费站、永安收费站)、罗新交通稽查站(包括黄岗收费站、素龙收费站、冲花收费站);
(3)16个流动治超检查路段:国道324线振民亭收费站路段、国道324线腰古路段、国道324线过境公路路段、县道468线河骑线路段、国道324线永安收费站路段、省道368线云安公路局路口路段、国道324线镇安路口路段、省道276线黄岗收费站路段、省道113线稔村收费站路段、省道113线天堂路段、国道324线河岔收费站路段、国道324线冲花收费站路段、省道352线罗定与郁南交界处路段、省道368线南江口路段、省道368线都城收费站路段、省道352线平罗收费站路段。
2、建立治超联合检查联动机制,对路面治超保持高压治理态势。交通、公路和交警部门组成强有力的治超专业队伍,坚持24小时连续不间段分4班治超,严肃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在治超站内发现的既超限又超载的车辆,比较超限和超载罚则后,按较重的罚则由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处罚。严格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运输车)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建立全市协助检查联动机制,对逃避检查、强行冲卡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在全市所有治超站点、流动稽查路段重点拦截检查,依法从重处罚。
3、建立健全运输信息监控网络,建立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数据库,实行违法车辆信息登记和抄报制度。要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员,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运证和从业资格。
4、加大治超经费的投入力度。各地要将治超经费纳入交通公路部门预算,加强治超经费财务管理,确保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正常运作。治超经费的具体提取和管理办法,按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的规定执行。
5、积极推动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工作。按照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5〕492号)的要求,在确保突出治理效果的前提下,市交通局、公路局、物价局要配合省交通厅、物价局做好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方案,消除超限超载车辆的非法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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