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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包保”工作的通知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包保”工作的通知
(务府办发〔200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内容通知如下:
  一、“包保”责任范围
  1.县长陈实:对全县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督促指导,“包保”镇南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2.常务副县长阚隆学:协助县长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负责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业安全工作,“包保”都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3.副县长陈世平:负责环境保护、旅游及分管行业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包保”砚山镇、分水乡、浞水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4.副县长潘建红:负责特种设备及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包保”丰乐镇、黄都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5.副县长杨江燕:负责农机、农用车、拖拉机、森林防火、防汛、防雷、洪渡河开发及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保”柏村镇、泥高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6.副县长李珍祥:协助县长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水上交通、客运车站、渡口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包保”涪洋镇、蕉坝乡、茅天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7.副县长田业:负责教育、食品药品、卫生及分管行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包保”大坪镇、红丝乡、石朝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8.科技副县长郑传芳:协助杨江燕副县长负责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包保”内容及职责
  1.定期对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包保”乡(镇)进行指导、调度和检查、督促,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
  2.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追踪落实。
  3.检查督促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4.适时召开“包保”行业安全生产会议;督促各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处理有关问题。
  5.处理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上访问题。
  6.参与“包保”行业、乡(镇)死亡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突发事件的抢险、调查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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