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县供销社共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由召集人临时召集会议。第一召集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托第二召集人召集主持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会签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县人民政府。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县安委会或县人民政府决定。

  附件:
  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第一召集人:谢启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第二召集人:李安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何兴俊(县质监局局长 )
      邹爱民(县发改局副局长)
      涂庆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洪鑫 (县监察局副局长)
      邹克俭(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田仁权(县城管局副局长 )
      田 智(县交通局副局长 )
      田 静(县卫生局副局长 )
      邹俊书(县经贸局副局长 )
      申 权(县工商局副局长 )
      牟真济(县环保局副局长)
      马小平(县总工会副主席 )

  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第一召集人:谢启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第二召集人:卢晓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
  成 员:何兴俊(县质监局局长 )
      涂庆权 (县公安局副局长)
      申 权(县工商局副局长 )
      余旭金(县教育局副局长 )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