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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
  2勤政为民,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的情况。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切实规范机关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运行程序,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认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为建设和谐湖北提供有力保障。
  3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范围,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落实和激励机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严肃执法纪律,加强对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
  5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案件。
  6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建立政风行风考核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组织实施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人大、政协支持,纠风办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省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各级纠风办成立政风行风评议督查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汇总、分析、报告。市州纠风办要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与自选评议相结合,组织好本地区的评议工作,指导带动县市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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