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中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日产2×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核准证延期的复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中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日产2×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核准证延期的复函
(冀发改函 [2008]343号)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河北中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核准证延期的请示》(邢发改工交[2008]37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河北中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条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是我委于2006年1月5日以冀发改工冶核字[2006]1号核准,项目建设期为2006年2月至2007年2月。

  由于原拟定厂址部分座在原磨窝煤矿矿区内井口上,经中国煤炭地址总局华盛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公司勘察,结论是井口周围属踏陷区,地面承载力不足。鉴于此,原拟定厂址向矿区北移500米。经研究,同意工程厂址的调整,同时同意项目建设期调整为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冀发改工冶核字[2006]1号核准证的其它内容不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