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抓紧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培训补贴资金兑付的函
(豫劳社劳务函[2008]4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妥善解决“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中查摆出的“部分市县培训补贴资金配套困难,资金兑付不及时,影响培训机构和农民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突出问题,确保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顺利实施,现就培训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通知如下:
一、足额安排培训补贴资金。各地要继续加大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力度,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合理调整就业资金使用结构,保证足额安排培训补贴资金。
二、及时做好培训补贴审核。按照《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操作规程》(豫劳社劳务〔2007〕15号)要求,及时对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补贴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每季度初将上季各培训机构申请材料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