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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围场县污水处理工程调整厂址及污水处理工艺的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围场县污水处理工程调整厂址及污水处理工艺的函 
(冀发改函〔2008〕369号)


承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围场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内容的请示》(承发改投资[2008]470号)和省工程咨询研究院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二[2008]19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对冀发改投资[2004]1001号文中厂址及污水处理工艺等进行如下调整:

  一、污水处理厂址变更为围场县城东南四合永镇雷字村七组北侧。

  二、污水处理工艺调整为改良AAO+V型滤池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厌氧池、V型滤池、消毒池等,总建筑面积1268平方米;污水管网总长度调整为32.97公里(DN300-1400),日处理污水能力仍为2.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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