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通知

  (四)通过多种载体传递适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载体及时将适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市教育局要完善通信渠道,确保预警信息及时通知教师、学生、家长。市政府公众网站、东莞阳光网等网站主管单位要及时在网站上播出适时的气象预警信息。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要积极研究,在公共汽车显示屏、道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播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与东莞广播电视台建立受涝地点信息沟通机制,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告知市民避免前往有关道路及地点。并要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及时播出预警信息。

  各载体要确保传递的预警信息是适时的,必须及时播出、更新和取消气象预警信息,要注意避免播出过时的预警信息。

  四、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响应机制

  各镇街、市有关部门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作出响应,采取措施防止突发气象灾害造成危害。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协调;市气象局要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应对建议;市教育局要针对预警信息级别,对全市学校进行指导,适当安排停课停学等,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市水利局三防办要及时做好有关防御工作,落实好应对措施,全保水库山塘及堤坝安全,并及时提供排洪及市区江河水位信息共享,在泄洪前后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及镇街;市城管局要经常组织检查公共场所积水情况和因暴雨造成的水毁设施,并及时修复和改善,出现暴雨时要加强值班,疏通渠道,减少积涝,并做好排涝期间的供水应急及调度工作;市公安局要组织警力维持秩序,拯救被困群众,加强交通指挥,及时在险情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处置因暴雨引起的交通事故和清除路障,限制高速公路车流车速,以减少交通堵塞和事故;其他各相关部门、镇街要加强值班,采取积极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并防止气象灾害带来的衍生灾害。各镇街、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本辖区、本系统因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情况。

  五、加强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

  各镇街、市有关部门要做好日常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市气象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知识宣传,利用每年的“气象日”活动等途径向公众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知识。东莞广播电视台要至少拍摄三条气象的公益广告,从气象预警信息识别、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及如何面对处置三个方面向公众宣传,在每年雨季期间播出。网站、报刊等媒体要建立应急知识宣传专栏,向公众普及气象知识。市教育局要在教学中安排时间,加强气象预警信号的宣传,确保每个学生知道气象预警信号的含义,熟悉气象灾害防御指引,懂得获取气象预警信号的途径方法,并要求学校经常组织学生进行应急演练。各镇街、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抓好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气象知识的普及,共同提高全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