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保密部门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进行指导和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完善配套措施,规范公开方式
各镇街、各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各镇街、各部门网站要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和畅通链接。要充分运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等途径,借助报纸等媒体,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设置免费查阅室,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提供便利。已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或服务大厅的镇街和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心或大厅现有条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辟出专门区域,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环保、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社会公共信息。
四、加强监督检查,讲求公开实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社会评议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要抓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要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作风建设目标,纳入“市民评机关”的评议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政府网站建设等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把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当前政府工作的一项大事,解决好在贯彻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认真做好自评自查工作,迎接省府办公厅于今年第四季度开展的专项检查。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报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