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柏方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柏方敏同志任省林业厅副厅长,免去其省林业厅总工程师职务;
文振军同志任省林业厅总工程师,免去其省林业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王光荣同志的省林业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李兴华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周纯良同志任省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郑惠同志任省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王艳娟、李平新同志任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
杨利凯同志任省供销合作总社总经济师,免去其省供销合作总社副巡视员职务;
唐耀农、程念贵同志任省供销合作总社副巡视员;
文柏海同志任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免去其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职务;
免去曾涛同志的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职务;
杜翔同志任省交通厅巡视员,免去其省交通厅副厅长职务;
黄其萍同志任省农业厅副厅长;
邓慈常同志任省乡镇企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田家贵同志的省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
何铁林同志任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省农业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宋再钦同志的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朱爱光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樊建军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张美诚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骆有云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免去其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张世平同志任省统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书山同志任省核工业地质局局长;
免去李意云同志的省核工业地质局局长职务;
李建飞同志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免去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梁毅恒同志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皮祖玉同志任省粮食局巡视员,免去其省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石少龙同志任省粮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