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嫁引发的住房需求。据民政部门资料统计,昭通中心城市平均每年结婚家庭约在1000户左右,按有50%即500户需要购置新房,每户以100平方米计算,婚嫁引发住房需求约为5万平方米。
以上三个因素引发的住房需求约为68万平方米。
四、住房建设计划目标
(一)住房建设类型。
本计划的住房建设类型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三大类。商品住房包括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其他商品住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
(二)住房建设总量。
2008年在中心城市建设各类住房约6050套,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5150套、6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00套、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700套、4万平方米。
(三) 住房建设结构。
住房总量中,按照省建设厅批准的《昭通中心城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商品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不低于住房总开发建设面积的50%。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四)住房建设区域。
2008年中心城市住房建设,要紧紧围绕优先发展昭通中心城市北部新区的战略决策,以大力推进北部新区住房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完善老城区居住功能,提升中心城市整体形象和城市竞争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2008年,北部新区住房开发建设项目8个,开发建设住房4000套、开发建设总面积45万平方米;老城区住房开发建设项目5个,开发建设住房2050套、开发建设总面积20万平方米。
五、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一)住房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促进房地产开发重心向北部新区转移。
(二)供地类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用于建设廉租房的住宅用地为0.5万平方米;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住宅用地约为2万平方米,用于建设商品住房的住宅用地为30万平方米,(其中用于建设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住宅用地不少于1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