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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投资项目推进工作制度的通知


  办理单位:规划、国土资源部门。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同时备齐必备材料,分别报送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规划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初步意见或上报文件。

  (二)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

  备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在申请项目备案时应备齐以下材料: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查后即退还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提出项目备案申请,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备案证。

  备案证有效期二年,自发放日起计算,逾期自动失效。已备案的项目,如对建设地点、主要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以及投资主体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应携变更情况说明和原备案证等,及时向备案机关重新申请备案。

  第十五条 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建设、环保、国土、交通、水利、林业、公安消防、地震等部门。

  办理事项: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使用林地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

  具体流程:凡涉及环保、水利、林业农业、城管、安全监督、移民等部门的办理事项,项目单位应按照要求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事项的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规划部门后,规划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工作。

  项目单位按照施工图审查要求,同时备齐必备材料,按行业分别报建设、交通、水利、公安消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手续。

第三章 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政府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协调,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着力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联席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分管副市长召集,市政府相关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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