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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投资项目推进工作制度的通知


  审批、办理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市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市建设局应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评审后,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由市建设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其余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 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6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交通局、消防支队、人防办、地震局等。

  办理事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备案、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抗震设防审核核、人防报建审核等(并联办理)。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同时备齐必备材料,分别报送市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交通局、消防支队、人防办、地震局。相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后,在1个工作日完成施工许可等手续。

  凡涉及农业、城管、安全监督、移民等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同时向各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审批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事项的审批。

第二节 核准制重大投资项目推进工作

  第十条 实行核准制的重大投资项目工作流程分为项目申请报告和施工许可2个阶段,时限为22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项目申请报告阶段,审批时限:11个工作日。

  (一)项目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使用林地手续(6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同时备齐必备材料,分别报送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部门。规划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规划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批复文件或上报文件;环境保护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上报文件;水利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或其它涉水项目方案批复文件或上报文件;林业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或上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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