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御今年第12号台风“鹦鹉”工作的紧急再通知
(东府办函〔2008〕2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8月22日10时,台风“鹦鹉”的中心位置在北纬21.5度,东经115.1度,中心气压975百帕,近中心最大风速33米/秒,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移速15公里/小时,七级大风圈半径350公里,十级大风圈半径130公里。预计,“鹦鹉”将于22日下午到夜间在惠东到阳江之间沿海地区登陆,最大可能登陆珠江口附近沿海地区。我市22日下午到夜间各地风力将加大到7-8级,阵风10-11级,22日下午至23日,全市将有一次暴雨到大暴雨的降水过程。省委汪洋书记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既要做到“四个百分之百”,还要做好泥石流和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李毓全市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部门要严阵以待,切实做好抗击台风“鹦鹉”的各项准备,千方百计减少人员伤亡。为进一步做好防御今年第12号台风“鹦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以人为本,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员伤亡放在首位。根据风情、雨情、水情动态及时做好低洼地带、危房、泥砖房、山洪地质灾害多发点以及建筑工地、渔排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确保“四个百分之百”(即渔船百分之百回港、渔排人员百分之百上岸、危房五保户人员百分之百转移、低洼地简易房、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人员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于8月22日14时前将危房五保户人员和低洼地简易房、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人员全部安全转移,做到危险地带人员百分之百安全转移。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认真抓好防汛防风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无人员因灾伤亡,将因灾造成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地要将危险地带人员转移情况于8月22日14时前报市三防办。
二、加强巡查,落实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全面巡查,采取得力措施,处置和防范积涝等灾害。重点巡查对象包括:学校等公共建筑,江河海堤、水库等水利设施,道路桥梁,孤寡老人住房和各类危房、残旧建筑,工厂、工地及其附设住宅,重要工程设施、市政排水设施、电力设施,广告牌等各类搭建物。市水利、三防、民政、城市管理、建设、交通、交警、教育、供电、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水库泄洪时,要提前通知下游有关镇街,有关镇街要做好可能由于水库泄洪而引起的低洼地区水浸的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各地要及时疏浚排洪沟渠和下水管道,安全转移危险地段人群,对水浸严重且易发生意外的地段做好警示和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