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县为主组织实施,奖补项目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监督下,由村委会具体负责,项目议事主体具体组织实施。
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指导、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奖补资金审核、项目考核验收。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财政部门参与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审核,负责奖补资金拨付、管理和监督。农业部门负责对一事一议制度的完善、项目议事程序的审核。交通、水利、林业、城建等相关部门负责指导一事一议相关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对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总投资规模进行审核,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深入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及时报道典型经验,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试点工作程序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试点工作必须符合《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07〕146号)的要求和各县区的总体规划。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的项目需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由议事主体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填写《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乡镇政府同时向县级有关部门报送电子文档)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减负办对所有上报项目的议事程序进行审核,县级相关部门对相关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投资规模进行审核,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对各个项目的财政奖补资金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县综改办依据县政府的审批意见按有关要求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报省、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将审批情况反馈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审批后的申报表返回乡镇财政所、农经站和村民委员会各1份,县综改办、财政局、减负办和县级有关部门各留存1份。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抽查复核和认可。
五、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要进一步充实市、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对承担具体工作的县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