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市政府副秘书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对部分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分工作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叶剑鸣 副秘书长
协助分管市长处理金融、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协作分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环保局、人防办、东部新城指挥部、市级金融机构。协助联系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宁波保监局、驻甬金融机构。分管市金融办、城乡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