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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2008〕9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东莞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行动重要成果,全面整治污染企业,持续强势打击违法排污企业,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打造宜居生态城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省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发展战略,以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为主要任务,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着力点,坚决关闭一批长期超标排污的违法企业,力争摘除省重点区域造纸行业环境整治牌子,全面加强环境监管,维护环境安全,构建生态东莞。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污染行业实行市级环保部门监察稽查、镇级环保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的管理模式,明确责任,落实制度。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的行业和区域进行重点排查,遏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取得实效。

  (三)坚持严肃法纪、严格责任的原则。对违法排污的企业,要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格依法追究违法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三、工作内容

  今年我市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如下:

  (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开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十大水库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督检查,清除各种威胁饮用水源水质、生态环境安全的隐患,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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