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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村际道路联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村际道路联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8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东莞市村际道路联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东莞市村际道路联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村际道路联网升级改造工程,升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改善整体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推进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办事程序,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意义

  为推动交通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打通村与村、镇与村之间的断头路、瓶颈路,优化、整合、提升村镇道路网络资源,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增创农村环境新优势,全面创新交通环境,使交通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职责制度及分工

  (一)市交通局:负责统筹规划、质量监督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市负担部分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工作;

  (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包括成立项目管理处、资金筹集、征地拆迁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

  (四)各镇(街)财政分局:负责工程预算审核及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三、建设标准

  各项目须按国家二级公路以上标准设计建设,行车道不少于4车道,配套建设管线、照明、人行道、绿化、公交车港湾式停靠站等市政设施。

  四、资金安排

  (一)工程建安费:凡纳入市村际道路联网升级改造范围的道路,由各镇(街)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成熟一条,自行建设一条,市财政对各项目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镇(街)自筹解决。具体补助标准分公路及桥梁类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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