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广天然气汽车加气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8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推广天然气汽车加气项目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东莞市推广天然气汽车加气项目实施方案
发展清洁高效的天然气汽车加气项目是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实施对我市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建文明生态城市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我市天然气汽车加气项目的推广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广模式
采用“政策扶持、市场配置、企业运作、规模经营”的模式。
二、推广重点
推广天然气汽车重点放在城市公交汽车、出租车等公益性的车辆,城市公交汽车必须逐步更新使用天然气单一燃料车型,出租车以自愿为原则,改装或更新天然气、汽油双燃料出租车,采用压缩天然气(CNG)为气源。
三、计划目标
1.近期(主城区和邻近镇):2008年-2010年
近期总体目标为:至2010年,在主城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和相邻镇范围内完成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15座,其中主城区10座,邻近镇5座;使用天然气汽车总量达到5800辆,其中出租车4800辆、公交车1000辆。
2007年已完成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2座,改装出租车100辆。
2008年规划完成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3座,改装出租车700辆,更新天然气公交车100辆(在具备加气条件的线路上示范运行)。至2008年底全市共建成天然气汽车加气站5座,使用天然气汽车总量达900辆,其中出租车800辆、公交车100辆。同时在《东莞市市域燃气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完成《东莞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并纳入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9年规划完成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5座, 改装或更新天然气汽车2400辆,其中出租车2000辆、公交车400辆。至2009年底全市共建成天然气汽车加气站10座,使用天然气汽车总量达3300辆,其中出租车2800辆、公交车5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