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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局《关于推进引进内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引资目标。由市经贸局牵头,搜集国内大型国企、军工企业、知名民营企业的情况和投资信息,制定我市引进内资重点目标企业名录。根据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针对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编制我市引进内资的产业目标及引资指南,便于各产业园区、镇街和有关企业开展有目标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加强招商工作。各大产业园区、镇街要总结和吸收过去我市在引进外资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创新,将其运用到内资引进工作中来,尤其是要像过去频繁到香港招商一样,频繁到京、津、沪、穗等国内大城市招商;像过去密切联系在港乡亲协助招商一样,密切联系在国内的乡亲协助招商;像过去热情款待港商等外商一样,热情款待国内投资者。依靠市内外各种资源和力量,不断丰富和创新招商方式方法,实行“走出去”招商和“引进来”招商相结合、园区招商和企业招商相结合、主动招商和以商引商相结合、自行招商和委托招商相结合、传统招商与网上招商相结合等多种招商方式。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招商模式,吸引社会能人和专业公司积极参与有偿招商活动,提高招商专业水平。加强重点专项招商,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针对产业链缺失和关键环节,结合重点企业名录和投资指南,联合市有关部门、产业园区、镇街或企业,组成小分队开展专项招商活动。瞄准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有选择地登门招商,开展重点攻关。

  (三)重视宣传推介。制定年度推介活动计划,每年组织相关的产业园区、镇街和企业,到京、津、沪、穗等国内大城市开展大型的投资环境推介和招商活动,为国内投资者创造更多考察、沟通、合作的机会。同时建立引进内资专门网站,搭建我市引进内资对外宣传推介、招商互动交流平台。加强与各类招商中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投资环境宣传和招商引资服务工作体系。

  (四)健全信息管理。市经贸局要加快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建立和健全相关的企业信息库,及时收集并不断更新企业信息,动态跟踪重点引资项目的发展动向,力求及时准确地为产业园区、镇街和有关企业提供信息,逐步实现全市内资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引进内资工作简报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通报全市引进内资工作情况。各级政府部门要逐步完善引进内资的统计机制,进一步统一引进内资统计口径,建立内资情况统计分析制度,系统地对利用内资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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