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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4)中止全市钢铁制品、陶瓷、玻璃、炼油、化工、电镀、漂染、造纸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生产用电,只保留保安保温负荷。

  3.4 应急结束

  当全市电力缺口小于250万千瓦时,并预计持续时间一周或以上,市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电力应急错峰状态。

4 应急保电范围



  应急期间,重点保障以下各部门、单位的正常用电:

  (1)居民生活、医院、学校、铁路交通枢纽、城市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农业生产、自来水、天然气(煤气)、广播电视等企业。

  (2)党政机关、武装部队、公安、消防,各应急指挥中心。

  (3)中断供电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其他应给予重点保障的单位。

5 应急错峰工作要求

  5.1 应急错峰通知

  在市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负荷变化情况启动(或解除)相应的应急错峰预案后,各镇(街)供电公司要做好应急错峰通知工作,采用书面、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确保应急错峰安排100%通知到户。具体流程:

  市电力应急办公室启动(或解除)应急预案→东莞供电局呼叫中心向各镇(街)供电公司发布应急预案信息→各镇(街)供电公司向相关用户发布应急预案短信。

  5.2 应急错峰执行

  各镇(街)供电公司应确保本地区电力供应平衡,加强对错峰用户的执行情况检查,对自觉执行错峰计划的用户保留必要的保温负荷;对不自觉执行错峰计划的用户坚决执行用户侧强制错峰,严格按调度下达的用电指标控制负荷。对已实施应急错峰仍超计划用电的单位,由东莞供电局调度中心按既定的顺序执行线路侧强制错峰。

  5.3 错峰信息发布

  在实施应急错峰期间,市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对社会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的归口部门。各镇(街)供电公司立即将电力供应短缺的原因、缺口幅度、影响范围及预计时间等情况内向东莞供电局汇报;东莞供电局在收到各镇(街)供电公司的汇报后立即向市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由市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电力紧缺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汇报。市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社会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主要公共媒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准确、客观的认识和了解,积极消除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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