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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交通厅委员会关于印发《省交通厅直属单位部分空缺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5、资格审查:《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厅组织人事处。认定合格者由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发给准考证。
  (三)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报名参加竞争的现任厅机关、厅直属单位的正处级领导职务人员不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直接参加笔试程序。
  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满分100分,民主测评分数达到70分且民主推荐同意提拔率超过50%者,民主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由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08年7月30日进行笔试。笔试时间150分钟,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前15名进入面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
  2、面试。2008年8月8日进行面试。应试者在组织的面试上进行演讲,介绍自己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考试时集中封闭待考。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小组由厅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共7人组成,答辩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厅机关、厅直属单位职工可以旁听。
  (五)组织考察
  根据竞争者民主测评、参加笔试、面试等各个环节的情况,依据总分高低,确定前3名为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
  考察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应向考察小组提供近两年的年度工作总结。
  (七)决定任命
  由厅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对拟任人选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需要进行任职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组织领导
  厅直属单位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在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省交通厅直属单位空缺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竞争上岗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审批面试考官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竞争上岗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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