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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油海丰华城能源有限公司项自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油海丰华城能源有限公司项自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08]68号)


海丰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油海丰华城能源有限公司石化基地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中油海丰华城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邱伟南(市政府副秘书长):
  专职副组长:盛文燕(市府办副调研员);
  副组长:莫汉镇(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主要负责市直机关协调工作;李学平(海丰县委常委)、余振光(海丰县副县长),负责海丰县协调工作。
  专项工作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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