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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3.进一步强化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原料基地进行集中清查整顿,确保出口食品企业和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质量控制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管理及安全卫生质量控制。根据清查情况,坚决淘汰一批生产条件差、管理水平低、质控能力弱的出口食品企业,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全面实施出口食品全过程电子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把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敏感工业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重点组织开展针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出口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有关产品中不符合标准和质量不稳定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个100%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查、治、管、扶、建”五管齐下的工作措施,真正建立和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出口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监管链条,真正建立起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全面落实有关重点敏感工业出口产品的检验监管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确保相关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继续发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的作用。
  各地要继续保留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机构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各地、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针对整治对象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制定本地区、本监管领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制定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组织逐级验收。
  (二)攻坚克难,解决监管盲区难点。
  1.进一步开展完善普查建档,实施分类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从城市、乡镇向广大农村拓展,进一步摸清监管和整治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情况,重点是城乡结合部、乡镇以下、农村等地区的“五小”单位情况,不断完善分类监管措施,针对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集中整治,尤其要抓好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的落实。
  2.积极完善和推广对“五小”单位的有效监管模式。如对小作坊推行工业园区集中监管模式;对小餐饮实行“一店一策”的监管方法;完善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等配套制度;对无证照经营行为,推广联合执法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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