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蔡水镜(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木荣(市经贸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分管经贸工作的一名领导;市经贸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汕尾银监分局各一名领导(由各单位指定一名领导)参加。
筹备领导小组设秘书处(设在市经贸局)
秘书长:黄万祝(市经贸局副局长、中小企业局局长)
秘书处下设会务洽谈组、展示组和后勤组
会务洽谈组:由市经贸局吴扬同志负责,联系电话:3396022 13428226899
展示组:由市经贸局柯小林同志负责,联系电话:3396022 135060519959
后勤组:由市经贸局黄泽龙同志负责,联系电话:3365889 13927961899。
三、参展参会工作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9月22日至25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州展馆)。
(二)主体活动
大会安排的主体活动有:
1、开幕式:9月22日上午9:00
2、中小企业产品和技术的展示、洽谈、交易
3、中韩中小企业高峰论坛
4、中韩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洽谈活动
5、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
6、中小企业采购说明会
7、中小企业专题培训
8、中小企业信息化论坛
9、根据需要安排的其他活动。
(三)展位安排
省要求我市分团落实25家企业参展,100家企业参会及采购招商。各县(市、区)要积极发动和挑选各行业重点企业,切实提高参展企业的质量,同时注重发动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中小企业,具有产业集群特色的中小企业参展参会。各县(市、区)招商计划见附表。
企业参展要坚持综合展示和“精品”展示为主,展览、购销、洽谈推介相结合,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我市分团做好相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及填表时间
各县(市、区)于7月20日前上报参展参会企业名单,并填好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书;8月20日前上报参会客商名单。
(二)展位收费标准
按大会规定,每个标准展位按大会统一标准收费。企业按实际认购后,展位费由市分团秘书处代收,统一交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柯小林、陈宏亮
联系电话:3396022 13060519959 1597675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