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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深化实施CEPA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深化实施CEPA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08]103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实施CEPA,进一步推进汕港澳合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深化实施CEPA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贤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扬(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
  成员:曾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招荣(市外事侨务局局长)、郑水遵(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潘永久(市教育局局长)、林献良(市外经贸局局长)、沈木荣(市经济贸易局局长)、朱华义(市民政局局长)、黄礼家(市司法局局长)、黄聪(市财政局局长)、李扬生(市人事局局长)、陈辉南(市建设局局长)、罗奕凡(市科技局局长)、卓玛在(市公安局调研员)、唐坚瑜(市国保支队支队长)、梁伟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总经理)、林阐东(市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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