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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价格监测中心关于2008年三季度价格监测考核情况的通报


  注:错报数据,主要指经审核调查发现与实际不符、计量单位不符、小数点错误、规格等级不符、数据错行,以及相邻报告期价格变化异常未按规定在备注栏说明,连续三期数据不变未按规定在备注栏内说明等。

  附件二:
  2008年三季度区、县(市)物价局价格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

上报单位

季度上报总数

其中

被采用数

动态信息

地方文件

价格分析

调研报告

天心区

0

 

 

 

 

 

雨花区

34

32

 

2

 

2

芙蓉区

10

6

 

4

 

2

开福区

9

5

 

4

 

 

岳麓区

4

 

 

4

 

 

望城县

30

3

25

1

2

 

宁乡县

2

2

 

 

 

 

长沙县

33

19

9

4

1

5

浏阳市

18

11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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