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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经济普查工作职责的通知


  市外经贸局:

  督促外资企业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准确填报经济普查表。协同市经普办开展外资企业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抽查、审核、评估、修正。

  市文广新局:

  参与全市文化产业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提供本系统行政审批单位名录,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履行经济普查义务,准确填报经济普查表。参与文化产业单位经济普查质量抽查、审核、评估、修正。

  市卫生局:

  参与全市卫生行业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提供全市卫生行业的单位名录(包括民办、私人医疗机构名单)及单位财务状况相关数据资料。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履行经济普查义务,准确填报经济普查表。参与卫生行业(特别是民办、私人医疗机构)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修正。参与普查重点课题(卫生行业方面)研究。

  市体育局:

  参与体育行业普查的组织协调,督促所属行业各普查对象履行经济普查义务,准确填报经济普查表。参与体育行业普查数据质量的抽查、评估、修正。

  市旅游局:

  提供审批的全市旅游业单位、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名录,督促本行业各单位履行经济普查义务,准确填报经济普查表。参与旅游业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审核、评估、修正,参与经济普查重点课题(旅游业方面)研究。

  市金融办:

  参与全市保险业、证券业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保险、证券业各单位履行经济普查义务,准确填报经济普查表。参与保险、证券业普查质量抽查、评估。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参与全市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金融业各单位履行经济普查义务,准确填报经济普查表。参与金融业普查数据质量抽查、评估,参与经济普查重点课题(金融业方面)研究。

  市国税局:

  负责提供全市纳税单位的名录库及各纳税户2008年缴纳的税收等数据资料,分列出纳税地与经营地分离的单位名单。督促下属单位支持配合当地经济普查工作。参与对纳税与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单位的数据质量评估工作。

  市地税局:

  负责提供全市纳税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名录库及各纳税人2008年缴纳的税收等相关数据资料,分列出纳税地与经营地分离的单位名单。督促下属单位支持配合当地经济普查工作。参与对纳税与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单位的数据质量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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