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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面推行企业生产标准化和完善计量管理。基本消除无标生产现象,产品标准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至“十一五”规划后期,本市主要产业的重点产品75%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鼓励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大型工业企业贯彻GB/T 19022-ISOl0012标准并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50%的中型企业通过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40%的小型企业通过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

  6、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地方大宗、特色、外向型农产品和主要食用农产品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过程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建立2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扶持2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培育9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

  7、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得到有效整治,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清除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消费者和名优企业投诉大幅减少,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诚信机制。

  (二)工程质量。

  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和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三)服务质量。

  初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本地区第三产业(交通、旅游、医疗卫生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及环境管理标准,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达到国际水平,取得质量体系认证,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创建名牌服务产品、名牌服务商标和名牌服务企业。

  (四)环境质量。

  要维持良好的环境质量,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落实省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稳步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发展;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维持在GB3095-1996二级标准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立质量兴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质技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招商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质技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市质技监局,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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