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做法与措施
1、全面部署,强化措施,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国务院24号文件下发后,特别是全国住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省迅速行动。一是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贯彻落实国发[2007]24号文件和全国住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栗战书为组长、刘学良副省长为副组长、省建设厅厅长史殿臣为办公室主任和相关厅(局)为成员的全省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三是召开了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对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四是各市县政府调动上千人力,基本摸清了全省住房保障现状; 五是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了年度住房保障资金; 六是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24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七是全面开展了住房保障专项督查。通过采取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工作机制、实施目标考核、开展住房保障调查和督查、落实住房保障资金等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了我省的住房保障工作。
2、试点先行,逐步推进,促进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自2002年以来,建设部先后出台了建住房[2002]251号、建办住房[2004]78号、建办住房[2004]116号等多个文件,对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我省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部分市(地)跟进较慢;薄弱环节明显,县(市)规范化管理基本没有起步,信息化建设基本是一片盲区;全省没有形成统一的房地产信息平台,无法实现预警预报和资源共享等问题。厅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厅长为组长的全省房地产规范化管理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重点抓好佳木斯市“以市带县”的试点工作。通过“细化标准、制定规划”,“重点突破、逐步推行”,“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我省房地产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上台阶、上水平。目前绝大部分市(地)建立了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并初步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2007年我省贯彻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是结合我省房地产市场投资规模不大(是辽宁的1/3)、商品房价格不高(低于全国平均值1450元/ m2)的实际,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和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为重点,狠抓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上,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件提出套型建筑面积90 m2以下住房要占供应总量70%以上的要求,我省虽然总体上符合要求,但是为了使调控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保持住房供应结构的长期合理,我们重点采取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实施督导检查,狠抓规划落实”等相关措施,确保了全省13个市(地)、64个县(市)90 m2以下的新建住房达到商品房总量的73%。同时,按照建设部召开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深入地开展了我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房地产市场秩序有了很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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