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建设厅实施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初审程序的通知
(黑建法[2008]1号)
各市(地)建设系统各主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黑政监[2008]1号)的要求,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为减少行政审批程序。经研究,决定取消省建设厅直接实施的部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初审程序。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省建设厅已决定取消的13项行政许可初审(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附件:
1、黑龙江省建设厅取消初审程序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略)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黑龙江省建设厅取消初审程序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