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由委托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一)立项决策阶段
1、组织进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及立项报批;
2、协助委托方选择咨询单位,签订咨询合同,下达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任务书,并对咨询企业的编制工作进行检查、管理;
3、代表委托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
(二)设计管理
1、参与选择勘察设计企业,协助业主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2、负责编制并下达设计任务书;
3、协助委托方及时向设计企业提供所需的各种资料及外部条件的证明;
4、监督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及对设计企业进行管理;
5、代表委托方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审设计文件;
6、如果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同时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专项工作时,除完成勘察设计合同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协助委托方完成上述第1至4项工作,并负责代表委托方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审设计文件。
(三)前期准备阶段
1、代表委托方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批;
2、办理水、电、供热、煤气、天然气、通信的手续;
3、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协调;
4、建设场地“四通一平”的落实;
5、监理企业的确定;
6、施工企业的确定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四)采购管理
1、进行整个项目的合同体系策划,制定采购计划;
2、招标代理企业的选定;
3、对招标代理企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4、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审定;
5、负责采购合同的管理;
6、也可以完成招标代理的全部工作。
(五)项目实施阶段
1、负责组织协调设计企业在工程实施阶段的配合工作;
2、负责代表委托方与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等部门的联系工作;
3、监督监理合同的履行;
4、审查承包商提供的试车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见证试车;
5、审查承包商的竣工验收报告,并代表业主组织竣工预验收;
6、代表委托方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竣工资料并办理备案手续;
7、协助选择造价咨询企业并配合结算审计工作;
8、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如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可同时承担该项目的监理工作,也可以同时承担该项目的造价咨询的专项工作。
(六)项目文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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