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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城市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的通知

  第二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召开全省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工作交流会议。交流各单位对照《考评细则》自查自评情况;分析存在差距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组建省市政工程协会路桥收费管理专委会。
  第三阶段:6月上旬至8月下旬。各单位按照工作交流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取长补短,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为全省检查奠定良好基础。
  第四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中旬。由我厅牵头,组建相关单位领导、专家参加的检查组,对全省城市路桥收费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大检查。检查的方式:听取城市路桥收费单位关于考评工作汇报;查阅佐证材料;抽查重点部位和站点;找不同层面的干部、职工谈话;实地踏察收费路桥等。检查组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联评,按照实际得分评选出达标单位、优秀单位和标兵单位,并将检查情况向当地城市路桥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五阶段:11月上旬。组织召开全省开展城市路桥收费单位规范化管理检查总结表彰会,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予以表彰;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省。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纳入日程
  各地路桥行政主管部门和收费管理单位要切实抓好《考评细则》的学习、贯彻,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
  (二)注重方法、树立典型
  各城市路桥收费管理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考评细则》,与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和窗口岗位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总结经验, 培育典型,不断推进我省城市路桥收费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三)措施到位、确保实效
  在检查对标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奖罚到位”。在提高路桥收费管理水平、增强收费管理服务意识、推进我省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进程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要加强路桥收费行政执法专业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征费稽查机构的行政执法效能,为提高征缴能力和执法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五、组织机构
  为促进我省城市路桥收费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省建设厅成立考核小组:
  组 长:杨占报
  副组长:王 旭
  成 员:邵曙海、隋毅、王佐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市政工程协会(路桥收费管理专委会),具体负责全省城市路桥收费单位规范化管理活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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