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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价局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4、配合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法》宣传的工作安排,重点宣传我省运用《价格法》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在建立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制度,建立促进生猪等主要副食品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方面,以及应对非典、禽流感、洪涝冰冻灾害等突发事件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突出成绩。
  五、时间安排、主要活动及责任分工
  全省价格部门从3月上旬至5月上旬,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抓好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从现在开始进入倒计时阶段。主要活动、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如下:
  1、制发文件,进行部署。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司法厅、省广电局、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发文进行动员部署;系统内下发明传电报,对全省价格系统纪念《价格法》实施  十周年宣传活动进行安排,并拟定全省统一的宣传标语口号(见附件)。
  ①时间安排:3月上旬;
  ②牵头单位:省局综合法规调控处;
  ③责任人: 刘年来。
  2、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一系列价格宣传报道,力争每个星期在新闻媒体上都能有物价部门的声音。
  ①时间安排:3月-5月上旬;
  ②牵头单位:省局综合法规调控处、省价格信息中心;
  ③配合单位:省局各单位,各市州、县物价局;
  ④责任人: 刘年来、肖功志。
  3、开展《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主题有奖征文及价格研讨活动。征文和研讨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是贯彻执行《价格法》的体会,《价格法》实施十年来价格工作的成效,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建设的建议,深化价格改革的设想,价格工作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征文题材以调研报告和论文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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