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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价局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机构
  1、省局成立全省《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龚秀松担任组长,省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省局各处、室、所、队、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各市(州)物价局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省《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的各项事宜。
  2、省局《价格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局综合法规调控处。由张正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综合法规调控处和长沙市物价局、岳阳市物价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省《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
  各市州、县物价局也要相应设立专门的工作班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紧工作,保证相关各项工作的完成。
  四、主要宣传内容
  这次《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
  1、大力宣传以《价格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为核心的价格法律法规,国务院和省政府颁布施行的有关价格方面的规章以及相关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2、我省价格法制建设的成效、意义和作用。《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乃至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深化价格改革、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清费治乱减负、应对价格异动、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举措及其成效。
  3、从社会关注的热点入手,对群众关心的价格现象和价格矛盾给予及时合理的宣传解释和引导。“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价格维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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