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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梅市府〔2008〕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因市政府人事变动,现将副市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金元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机关、发改、粮食、城乡规划与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事业、旅游、人防、法制、档案、应急管理工作,联系人大、工会、共青团工作。

  张远方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交通、外经贸(含口岸)、招商办、工业园区、烟草(含金叶)、经济协作、市政府驻京、穗、深办事处(联络处)工作,联系政协、市工商联工作。

  郑少伟副市长:分管文化、卫生、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计划生育、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方志、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工作。

  陈卫平副市长:分管人事、编制、教育、对台、外事侨务工作。

  邓建华副市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扶贫、民政、残联、供销社、公安、消防、国安、司法、人民武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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