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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秋季教育收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不再执行特色精品专业上浮学费标准的政策;

  附件三:
  湖南省省属高等院校学费标准表

  元/每生每年

学校学费标准专业分类湖南师大、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其它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
普通专科高职
专科本科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34002900270030003600
文、史、哲、理类38003100280032003800
经、法、教、管类40003400310035004000
工科、体育类42003500320040004500
艺术与新闻传播类表演专业(含美术)80008000750075008000
其它专业60006000550055006000
医药、公安类55005000420042005500


  注:1、艺术与新闻传播类的师范生:表演专业(含美术)湖南师大5400元,其它本专科学校本科4800元、专科4400元; 其它专业湖南师大5000元,其它本专科学校本科4200元、专科3800元。
  2、预科班学生正式划分专业前,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4000元执行;正式划分专业后,按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
  3、高职专科学院工科、体育类含卫生、服装、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专业,经法教管类含其他专业。
  4、公安学校招收的公安类学生不分学科按公安类收费标准执行,非公安类学生按学科分类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学生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外,不分学科按教育(师范)类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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