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统筹各类民族学校发展,推进民族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利用寒暑假组织朝鲜族教师学科培训和新课程培训,召开促进民族特色经验交流会,在全市民族学校中开展创建民族特色学校和校园文化特色学校活动,举办“三语”(汉语、本民族语、外语)演讲朗诵比赛和中韩学生写作竞赛。
九、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打造适合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35. 进一步深化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制定《沈阳市中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在全市评选出5个先进区县(市)和100所先进学校。巩固、落实安全、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组织开展好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的各项活动。继续深化新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岗位安全培训,完善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建立覆盖所有环节的百分量化考评机制。
36.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车规范管理工作,完善学生乘车的“实名制”工作,督促家长和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完善“一校一警、一校一站、一支队伍”的建设工作,构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改造农村183所学校自备水源,彻底解决农村中小学饮水问题。
37. 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个别农村学校“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违规行为。加大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工作的检查力度,保证此项政策的全面落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专项收费检查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力度。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教育行风的有利局面。在治理乱收费、规范教师补课行为等方面加强政策研究。将行风建设作为师干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规范自身办学和从教行为。
38. 加强可接受外国学生学校建设,开展对外开放示范学校创建评比活动,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建立接受外国学生学校与在沈外籍人员经常性的沟通机制。加强对韩国国际学校建设的指导,解决好其他国籍人员子女在沈接受教育问题。积极推进沈阳国际学校问题的解决,满足外籍人员子女在沈接受国际化教育的需求。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大力开展多层次的国内外教育交流活动。加大学术交流力度,拓宽教育国际交流渠道。开展干部教师国(境)外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为各级各类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牵线拾桥,继续支持、指导沈阳二中北校办好中加班,支持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开展招商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