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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工商局千村百乡无假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督促自律,加强引导。要有针对性地、有的放矢地对农村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教育和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怎样做好食品准入登记、如何识别食品的假冒真伪、如何鉴别食品质量标识的合法性、怎样做好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退市工作等。要指导食品经营单位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通过加强行政指导,督促自律,培育一大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以引领农村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千百计划”中来,打一场人民战争。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市局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工商所岗位责任制。

  2.制定方案,狠抓落实。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2007年5月25日前,各单位要将“千百计划”方案报送市局消保处。

  3.搞好宣传,营造环境。执法行动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实施“千百计划”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在开展“千百计划”中取得的工作成果,大力宣传农村食品经营单位中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利用农村地理位置制假的违法案例。

  4.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在实施“千百计划”中,要注意发现基层工商所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千百计划”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找出经验教训,推动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市局要求,从现在开始到下一年度1月15日前,各分局、县(市)局消保科牵头汇总上报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其中,综合所阶段目标完成情况以所为单位汇总上报到消保科;专业市场所目标完成情况以所为单位汇总上报到市场科,由市场科负责将各类市场阶段目标完成情况综合后报消保科;个私科负责汇总清理无照、取缔制假“黑加工点”阶段目标完成情况报消保科;信息中心可将区、县(市)食品经营单位经济户口统计数字直接报消保科。以上所有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均不得虚报、瞒报和谎报。市局在“千百计划”每一时间段结束时,将组织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督察组分别通过实地暗访、电话了解、访问农民、了解业户、相关部门沟通等形式进行检查并在全系统通报检查情况。

  附件1
  致农村广大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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