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七)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三、工作内容及重点
(一)各行业企业具体排查治理内容
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重点检查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情况;
3.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政策执行情况;
5.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6.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7.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12.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3.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