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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沧政办字〔200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刘学库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张宇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事、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办、应急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教育局、市档案局。

  协助市长分管市监察局、审计局。

  负责与市民建的工作联系。

  赵义山副市长:负责城建、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法、信访、人防及涉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交通局、市港航局、黄骅海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人防办。

  负责与市残联、沧州邮政局、沧州无线电管理分局和市九三学社的工作联系。

  联系驻军,负责涉军事宜。

  辛书华副市长:负责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族宗教、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地震局。

  负责与市科协、市文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和市民盟、市民进的工作联系。

  李志国副市长:负责农业、农村、农民、扶贫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水产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开发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供销社。

  负责与市计划生育协会、南运河河务管理处、漳卫南运河沧州河务局和市农工党的工作联系。

  赵国权副市长:负责工业(工业经济运行)、金融、国土资源、环保、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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