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电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沧政办字〔200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重点电网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及时了解电网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十一五”期间沧州电网投资80亿元规划目标的完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重点电网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
为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了沧州市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赵国权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朱春燕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强 市发改委主任
李晓辉 沧州供电公司经理
成 员:
李兰枫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重点办主任
沈广松 市建设局调研员
时长增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大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秦 琨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 彤 市水务局副局长
郭凤喜 市林业局副局长
高九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 维 市地震局副局长
田 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胜青 沧州传输局副局长
郝雁海 沧州供电公司副经理
市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电网协调办公室和电网建设办公室。
电网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召开电网建设联席会议,调度重点电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电网建设有关情况。
电网建设办公室设在沧州供电公司,负责提出区域内电网建设规划,负责输变电工程及线路施工的管理工作,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电网项目补偿方案,与县(市、区)政府签定电网建设目标责任状,督导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各县(市、区)也要根据本地情况,成立电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内电网建设有关问题。
二、科学布局,将电网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