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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电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电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沧政办字〔200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重点电网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及时了解电网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十一五”期间沧州电网投资80亿元规划目标的完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重点电网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

  为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了沧州市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赵国权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朱春燕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强  市发改委主任

  李晓辉  沧州供电公司经理

  成 员:
  李兰枫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重点办主任

  沈广松  市建设局调研员

  时长增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大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秦 琨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 彤  市水务局副局长

  郭凤喜  市林业局副局长

  高九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 维  市地震局副局长

  田 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胜青  沧州传输局副局长

  郝雁海  沧州供电公司副经理

  市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电网协调办公室和电网建设办公室。

  电网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召开电网建设联席会议,调度重点电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电网建设有关情况。

  电网建设办公室设在沧州供电公司,负责提出区域内电网建设规划,负责输变电工程及线路施工的管理工作,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电网项目补偿方案,与县(市、区)政府签定电网建设目标责任状,督导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各县(市、区)也要根据本地情况,成立电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内电网建设有关问题。

  二、科学布局,将电网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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