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突出抓好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要进一步严格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完善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和追溯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危害因素评估和预警,尽快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三)严密监控,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认真执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迅速启动相应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从8月1日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实行全天24小时食品安全值班制度,认真组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监测,及时消除隐患,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四)营造氛围,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专项整治成果,宣传我市在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同时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避免引发媒体炒作。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消费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及时沟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专项整治开始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旬报告制度,每月9日、19日、29日(节假日顺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奥运会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上报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行动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瞒报、延误时间或未按时上报的,将依纪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上报地点: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043497,电子信箱:spaqj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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